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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260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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執業登記證遺失補發
執業登記證遺失補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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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最後更新:95/05/16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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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對象:計程車駕駛人 |
承辦單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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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察局交通隊 |
應備證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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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遺失補發申請書(須執業事實蓋章)。
2.身分證。
3.職業駕照。
4.最近三個月內二吋相片二張。
5.登報作廢報紙一張。 |
申請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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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自到場或委託他人辦理 |
交付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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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領
其他交付方式:車行或計程車合作社 |
處理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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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天:1日 |
備註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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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駕駛人登記證如有遺失,依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,應即申請補發。
2.填具遺失申請書並登報作廢,檢具國民身分證、職業駕照向受理單位申請補發。
3.受理單位審核證件後補發登記證。
4.個人車行及合作社社員申辦時請加帶行車執照。 Top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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換發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
換發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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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最後更新:95/05/16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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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對象:計程車駕駛人 |
承辦單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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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察局交通隊 |
應備證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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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身分證。
2.職業駕照。
3.最近相片三張。
4.執業登記證舊證。 |
申請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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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自到場或委託他人辦理 |
交付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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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領
其他交付方式:車行或計程車合作社 |
處理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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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天:3日 |
備註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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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依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,登記證每三年換發乙次、逾期未換發者、失其效力。
2.受理單位收件並查核證件。
3.製作名冊、並貼相片。
4.查核駕駛人前科資料。
5.繕寫執業登記證、校核、護貝。
6.自收件之次日起,計三日發證。 Top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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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申請
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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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最後更新:94/10/05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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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對象:計程車駕駛人 |
承辦單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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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察局交通隊 |
應備證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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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分證,職業駕照
其他證書:
1.身份證
2.最近三個月內所攝脫帽未戴有色眼鏡正面半身二吋照片三張
3.連江縣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申請書
4.連江縣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異動暨換、補證申請書。 |
申請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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臨櫃 |
交付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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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領
其他交付方式:車行或計程車合作社 |
處理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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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天:3日 |
備註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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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之年度查驗及各項異動
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之年度查驗及各項異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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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最後更新:95/05/15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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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對象:計程車駕駛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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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辦單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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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察局交通隊 |
應備證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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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身分證。
2.職業駕照。
3.執業登記證。 |
申請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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臨櫃 |
交付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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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領
其他交付方式:車行或計程車合作社 |
處理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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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天:3日 |
備註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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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依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管理辦法﹝以下簡稱本辦法﹞第十二條規定,領有登記證之駕駛人自發證之日
翌年起每年須依駕駛人出生日期前後一個月內檢同身分證、職業駕照與執業事實証明文件、如行照、受僱單
、契約書(個人車行或合作社須附行照及執業登記證送受理單位查驗乙次。
2.如執業事實有異動時依本辦法第十條規定,於十五日內檢同相關證明文件,向本局辦理異動申報,逾期依法
處罰。
3.個人車行及合作社社員申辦時請加帶行車執照。 Top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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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貨車臨時通行證核發
大貨車臨時通行證核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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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最後更新:95/05/18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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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對象:大貨車業主因工作須要通行本縣禁行大貨車路段者 |
承辦單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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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察局交通隊 |
應備證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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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行車執照影本。
2.承運工程合約書影本。
3.建照影本。
4.場地承租合約影本。 |
申請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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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自到業務單位辦理或郵寄 |
交付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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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取或郵寄 |
處理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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